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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特岗教师工资何时发放”问题的回复

文章来源:教育局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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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2017021
信件类型: 咨询
发信人姓名:温女士发信时间: 2017-11-26
收信部门及电话:县长信箱
主题:特岗教师工资何时发放?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2017年被招聘的特岗教师,想咨询什么时候才会发放工资呢?

信件处理状态: 已回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教育局回复时间: 2017-12-5
回复内容:

实施中央特设岗位教师计划是建立并完善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的又一新举措,旨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1号)的精神,我县从2016年起正式列入特岗教师计划项目县。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赣教师字[2012]43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特岗教师在聘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整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中央财政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县财政负责。”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本人又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要全部安置入编,落实工作岗位。

由于特岗教师工资需省市审核上报后,才会下拨中央补助经费,下拨到县后,县财政还需进行配套预算。所以,这需要一个过程,到11月底特岗教师的工资确实还没有发放。经我局与财政局多次协调,现已进入拨付程序,12月份将一次性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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